盐池: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
近年来,盐池县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政治巡察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抓手,坚持责任传导、制度规范、督查问效、成果转化一体推进,构建全链闭环,持续推动巡察发现问题见底清零。
拧紧“责任链”,全周期传导整改压力。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政治定位,构建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、分管县领导督导抓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监督抓、巡察办统筹抓、职能部门指导抓、被巡察党组织具体抓的“六位一体”整改责任体系。严格执行“纪检+组织+巡察”联合反馈和“双反馈”机制,分管县领导全程参加反馈会,现场明确任务、提出要求,督促限期整改、按时交账,推动压力一贯到底。创新推行三级整改提示卡,载明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和责任人,配套实施“移交签字”程序,人员调整时随即履行签字交接手续,刚性督促“新官理好旧账”,有效破解责任“断线”难题。
织密“制度链”,全覆盖规范整改运行。出台《盐池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》,逐一明确组织领导、整改主体、整改监督等各方责任,为全周期整改提供制度保障。先后印发《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有关规定》《县纪检监察监督、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(试行)》《关于规范县委巡察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制度,持续健全巡察成果移交机制,坚持监督成果共享、整改责任共担。修订完善《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》,制定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(试行)》,逐项细化督查内容、督办方式、工作程序和问责情形,确保整改监督有章可循、整改落实不打折扣。
筑牢“监督链”,全过程跟踪整改问效。建立由纪委监委牵头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巡察办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“五方联审联督”机制,集中会审12轮68个部门和27个村的整改方案,从源头守好巡察整改“第一关”。集中整改期结束后,联合进行现场督查,逐项核实、对账销号。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、动态管理,整改一个、销号一个;针对进展缓慢、超期未结等情况,召开整改推进会,点对点下发工作提示函,以坚决态度推动反馈问题按期销号。扎实开展巡察整改“回头看”及整改评估工作,对18个部门(单位)、3个乡镇重点核查整改程序是否规范、佐证是否齐全、已销号问题有无反弹,发现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,督促限期整改,杜绝整改责任虚化、层层递减问题发生。
延伸“转化链”,全方位释放整改效能。各被巡察党组织以整改为契机,举一反三、建章立制,累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400余项,如针对巡察发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方面的问题,县委办、县政府办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考核的通知》,加强驻村干部管理。坚持以整改实效回应群众关切,推动解决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不足、收养儿童落户难、集中供暖期暖气不热等急难愁盼问题60余件,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进一步提升。梳理下发巡察发现共性、易发多发问题3次60余条,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、由点及面,先后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审计、农村财务专项检查,推动建立监管机制30余项,实现从“解决一个问题”向“规范一个领域”深化拓展。(盐池县纪委监委)

